
实习生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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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关于接纳实习生的管理规定
1、
实习生对NGO组织要有一定的了解,有过志愿服务经验,认同机构的服务理念。
2、
在同一个实习时间段内,同班级的学生提出实习申请,中心只择优录取1名。
3、
实习单位或个人要首先递交实习申请,经中心研究同意后,方可开展实习。
4、
每年中心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提交的实习申请甄选实习生,实习生必须严格按照中心的实习流程和相关规章制度,对于违反中心规章的实习生给与警告或辞退。
5、
每名实习生配备一名机构实习辅导员。
6、
实习生实习时间不应少于4周,每周实习时间不少于5天,每天不少于8小时。达不到中心规定要求的,双方另行协商。
7、
机构实习辅导员每月应该得到一定的补贴。
8、
实习生到中心实习须开具学校实习证明。
9、
实习生到中心实习,将承担不少于100元/月的实习辅导费,食宿费用减免。
10、
开展实习之前,必须签订有关的实习协议,明确双方的义务与权利。
11、
实习生与中心正式员工享有平等的权利,任何员工不能歧视及侵犯实习生权益。
12、
在实习期间,实习生严禁向实习辅导员、实习负责人馈赠物品及请客,一经发现,立即终止实习。
北京市丰台区利智康复中心
2009年7月8日
备注:本规定自2009年7月10日起开始执行,之前的规定作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