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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“中华慈善大会”上致词
这次大会,公布了《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》,在“十一五”期间,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党委领导、政府推动、法律规范、政策引导、民众参与、慈善组织实施、形成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合力。加大宣传引导力度,营造浓厚慈善发展氛围;推动慈善文化建设,强化民众慈善意识;培育发展慈善组织,加强慈善组织能力建设;发展志愿服务组织,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活动;支持社会举办慈善福利机构,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;落实完善税收减免政策,激发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;组织各类慈善捐赠活动,开发多种慈善救助项目;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彩票事业,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机制;加强慈善工作队伍建设,促进从业人员的职业化;完善表彰奖励制度,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;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推进慈善事业发展。
在“十一五”期间,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要坚持扶贫济困的原则。发展慈善事业要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困难,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,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;要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。慈善捐赠自愿无偿,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,由捐赠人自主选择捐赠行为;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。慈善捐赠活动程序、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要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监督,公布捐赠款物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;要坚持政府推动的原则。通过制定政策法规,依法监督管理,规范募捐活动,维护慈善组织和捐赠人、受益人的合法权益;要坚持民间实施的原则。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主体作用,调动各类慈善资源,规范使用捐赠款物,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。
在“十一五”期间,中国慈善事业要努力实现慈善文化广泛传播,公民的慈善意识、企业的社会责任普遍增强,慈善潜能得到激发,普遍认同并参与慈善活动,基本形成慈善事业高尚的社会氛围;各类慈善组织在全国大中城市普遍建立,慈善服务网点在社区普遍设置,慈善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公信力普遍提高,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初步形成;孤儿福利院、孤老敬老院等慈善福利机构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普遍建立,初步形成以国家兴办的慈善福利机构为示范、社会力量兴办的慈善福利机构为主体、社区慈善福利服务网点为依托的慈善机构体系;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普及,志愿服务政策和制度基本建立,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,服务领域不断拓展,志愿服务体系基本形成;慈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完善,初步形成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,基本建立适应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和社会监督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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